时间:2020-04-08 信息来源:纵横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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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区相关企业:
为推进我区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工作,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引导作用,加快我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区建设,推动实现我区能源消费“双控”目标,根据《龙华区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我办组织开展2020年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对象
(一)依法在龙华区辖区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社会组织。
(二)依法在深圳市辖区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企业(仅适用于申报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专项工作奖励类)。
二、扶持范围
技术推广类:在节能、节材、节水、环保、循环化改造、再生资源利用、废弃物回收再造、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开发利用等(建筑领域除外)方面有技术推广应用的;
产品应用类:在新建、扩建或改造项目中有应用节能、节材、节水、环保、循环化改造、再生资源利用、废弃物回收再造、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等(建筑领域除外)方面产品的;
能源平台类:建设能源管理中心等能源管理平台类项目,并与市级公共平台完成对接,按要求主动上报能耗数据的;
能源管理类:企业实施能源审计项目并通过市或区有关部门评审的;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市及以上有关部门审核验收的;开展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并获得认证证书的;
配套奖励类:获得我市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项目补助的;
专项工作奖励类:在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绿色制造示范等领域取得突出成效或发挥行业示范作用的。
三、申报条件、扶持标准、申报要求及申报材料见《龙华区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申报指南》(附件)。
四、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深圳市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branch-hall?orgCode=MB2C79446)“公共服务”找到对应的服务事项,并点击“在线申办”进行申报。
(二)材料提交:网上申报通过预审后,纸质材料按《申报指南》要求打印装订3份(每页均盖公章)及时递交至受理窗口,扫描件(电子档命名为:企业名称+项目名称)同时发送至邮箱:shfzk@szlhq.gov.cn。
五、申报时间
(一)网上申报时间:2020年4月10日-2020年4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20年4月10日-2020年4月24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六、受理窗口及咨询电话
(一)纸质材料受理窗口: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梅龙大道2283号国鸿大厦A座行政服务大厅一楼综合窗口。
(二)业务咨询电话:23338584,23332077。
特此通知。
附件1:龙华区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附件2:龙华区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相关资料下载
龙华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3日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1:龙华区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申报指南.docx
附件2:龙华区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相关资料下载.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