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配套措施的通知》(深光府规〔2019〕14号)《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光明新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深光规〔2017〕16号)以及《光明新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资助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对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奖励申报进行受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项目
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奖励。
二、奖励申报对象
2019年5月18日至2019年9月26日期间新认定或新迁入光明区的列入国家、省、市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
三、申报时间
(一)网络填报时间:2020年5月7日(星期四)至2020年5月14日(星期四)24:00时止(注:网上申报在非工作日也可进行。超过网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请);
(二)纸质材料提交时间:2020年5月11日(星期一)至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18:00时止。
四、申报流程
(一)线上填报材料:请登录光明区政府深圳市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网站)在线填报申请书,申报网址:http://203.91.35.46:8085/companyPortal/#/。请企业按照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在填报完成后耐心等待预审通过,审核结果会以短信形式通知企业;若审核未通过,请按照意见及时修改。
(二)打印纸质材料:审核通过后,请登录企业服务门户,从平台导出带水印的《深圳市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奖励申请表》及附件材料。请制作一份目录,非空白页(含封面)连续编写页码,一式1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并胶装成册。所有材料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印章,多页的加盖骑缝印章。
(三)邮寄纸质材料:因疫情影响,为避免人员大面积聚集,请企业通过邮寄方式递交书面材料,邮寄信息如下:
收件人: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发展科
电话:88211311
邮寄地址:深圳市光明区观光路光明招商局科技园A3栋B座2楼。
五、受理依据
(一)《深圳市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配套措施(深光府规〔2019〕14号)。
(二)《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配套措施的通知》(深光府规〔2019〕14号)。
(三)《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光明新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深光规〔2017〕16号)。
(四)《光明新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资助实施细则》。
六、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88211311。
(二)受理部门: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5月8日